沧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政府信息公开

沧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及其他地下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审查办事指南

沧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及其他地下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审查办事指南

归属主项

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及其他地下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审查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实施主体

沧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实施范围

沧州市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09年8月27日修正 第十四条

2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8〕4号 第三部分第(七)

3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8〕4号 第六部分第(十九)

4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推行标准化审批文本的通知》 冀政办字〔2020〕107号 附件1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第27项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

(含材料名称/材料形式/材料类型)

1行政许可申请书

2 施工图审查报告(含人防审查合格书) 原件、必要 、纸质、电子

3 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原件、非必要 、纸质

4建设项目立项文件(包括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等) 原件 必要 、纸质、电子

5加盖审图章的全套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原件 、必要 、 纸质、电子

受理方式

网上受理

窗口受理

网上受理(办

http://rfb.cangzhou.gov.cn/

窗口受理地址

沧州市广场街2 人防大厦20楼2008室

咨询电话

0317-2138923(2138916)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办结

特别程序

数量限制

法定办结时限

3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注:1. 标黑部分为黑体小四号字,其他需填写内容使用仿宋小四号字体。

    2. * 的项目为“五级N同”的核心要素,由省统一规范,现已在试点地市全面推行。因我市不是政务服务(除许可外)试点地市,待202251日试运行期结束后,全面授受统一管控。请参照省核心要素填写,尽量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