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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在市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7-02   来源:


为了提高广大市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检验防空警报控制系统运行状态,确保在战时防空平时防灾有效传递和发放警报信号,经市政府同意77日上午10时至1023分市区统一进行防空警报试鸣。具体时间和信号区分为:

1000——1003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次;

1010——1013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次;

1020——1023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180秒。

望有关部门与单位搞好宣传,广大市民保持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沧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