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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3年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06-16   来源:

沧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3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达到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的工作目标,根据沧州市双随机办《沧州市2023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我办决定开展本年度第一次“双随机”抽查工作,针对人民防空教育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如下:

一、随机抽查对象及比例

联合新华区教育局随机抽取1所初级中学,抽取比例30

二、随机抽查时间

2023615日至710日。

三、随机抽查内容

沧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对人民防空教育的监督

检查初中一年级是否安排“三防”课程,是否有任课教师,是否有成绩单。未发现问题告知检查结果;对存在问题的,对负责人提出批评,并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责任。

沧州市新华区教育局:对学校安全工作检查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检查、教师队伍建设检查、学校体育、美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检查、对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使用的检查(区教育体育局)

四、随机抽查组织实施

(一)双随机抽查

1.3所初级中学中随机抽取1

2.从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行政执法人员。

(二)抽查结果处理

1.检查结果正常的单位,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

2.对抽查有问题的单位,由相关业务科室提出处理建议并按程序办理后向社会公示。

3.对检查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纪行为,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

4.机构拒绝接受抽查或在接受抽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在依法处理的同时,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工作。依法组织开展公示信息不定向抽查,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信用监管体系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抓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科学制定符合当地情况的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职责分工、定期考核督导,确保此次抽查工作依法、有序、高效推进。

(二)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健全完善本单位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制定详细的抽查检查工作指引,便于执法检查人员理解、操作,确保抽查工作程序合法、操作规范。

(三)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宣传国务院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决策部署,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实现对被抽查对象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检查,避免“运动式”执法和对单位正常工作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及时总结上报工作。抽查结束后,认真做好总结和检查情况汇总工作,于715日前将本次抽查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我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人:郑敦巍      联系电话:2138922

电子邮箱:zhdyhxxglk@163.com

沧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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